智学网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5年辽宁一建考试现已启动,报名日期:6月26日-7月9日,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一建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6日
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有关常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规范暂行规定〉的公告》(人发〔2002〕111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职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建资格考试:
1.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要求,于2025年12月31近日获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有关常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建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建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报名职员须已获得一建资格证书方可考试报名。
(四)报名要求中有关学历、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合法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需要是指报名职员获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5年年底。
(五)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一建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要求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同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与相应专业机构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区域信息)。
3、报名有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25年度一建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在线报名、在线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请初次用该平台考试报名的职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考试报名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步骤进入在线报名系统。注册时需要上传最近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置,具体需要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容易见到问题栏目“应试职员报名照片需要及处置”。
(二)报名步骤包含:阅读诚信承诺、填写考试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察、报名确认、交费、准考证打印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考试报名职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考试报名职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条件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察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考试报名职员上传的照片,需要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置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网站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审核建议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察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察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的资格审察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考试报名资格审察暂行方法的公告》(辽人社发〔2025〕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察和报名确认工作。尤其是要加大考试报名职员属地化管理,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手段,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资格审察时需要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察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察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察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职员及帮助应试职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职员,将根据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3.老考生(2025年和2025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建资格考试且在在线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职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职员)考试报名时,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察。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在线缴费。
4.新考生(含考试报名“增报专业”考生与异地初次转到辽宁考试报名考生)考试报名时,需要进行资格审察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考试报名“增报专业”的职员还须提交一建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察。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考哪几科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考哪几科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需要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察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一建考试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在线缴费。
(五)报名日期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 体 要 求 | |
6月26日9:00- 7月9日24:00 | 在线报名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
6月26日-7月11日 | 办 公 地址 | 咨 询 电 话 | |
沈 阳 | 沈阳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劳动局院内) | 024-12333-1 |
鞍 山 | 鞍山人事考试办公室 | 鞍山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员职称处 本溪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水塔路22号 本溪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24-42808629 024-42896813 |
丹 东 | 丹东人事考试院 | 丹东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 锦州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 口 | 营口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阜新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武圣路171号 辽阳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2988300 0419-4136266 |
盘 锦 | 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盘锦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87 |
铁 岭 | 铁岭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铁岭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员管理科 朝阳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
葫芦岛 | 葫芦岛人事考试办公室 | 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 | 0429-3155711 0429-6660763 |
省 直 | 辽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024-12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