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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一建考试考后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公告

点击数:385 发布时间:2025-07-1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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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一建考试考后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公告

2025年浙江一建考试考后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公告现已发布,为了便捷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智学网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该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的具体事宜,期望广大考生准时关注,如有有关疑问,请关注智学网为你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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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


依据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察的公告》(浙人社发〔2025〕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浙考发〔2025〕24号)规定和需要,现就我省2025年度一建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审察对象


1.参加2025年度和2025年度一建执业资格考试并符合资格审察条件(成绩是不是合格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合格分数线后确定)但未经过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的考生和获得一建资格证书考试报名“增报专业”的考生;


2.外省转入我省参加一建执业资格考试并符合资格审察条件(包含在外省参加过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的考生。


2、审察时间和地址


1.审察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考试报名地区到指定地址参加考后考试报名资格审察,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成绩。


2.审察地址:见附件1。


3、材料需要和审察标准


1.2025年一建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增报专业成绩合格职员另需提供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外贸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复印件明确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审察标准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浙考发〔2025〕24号)第二条考试报名条件。


4、审察需要


1.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标准完成资格审察工作;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察材料,如发现提供不真实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专业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3.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审察结果和附件3、附件4于1月18近日上报省建筑业管理局。


附件:2025年浙江一建考试考后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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