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通过投标获得了某住宅楼的施工任务,地上16层、地下3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饰砖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2300m3,工程工期430天,2025年9月1日开工,2025年 11月十日竣工,工程造价3020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办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饰砖、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当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状况,请按需要回答问题。
1.总包单坐落于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筹备工作。原定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供电手续而延误至5日才开工,总包单位需要工期顺延4天。此项需要是不是成立,理由是什么?
1.该项需要成立。由于是业主责任(或业主未准时提供施工场地)。
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手段。为此,总包单位需要土方公司向业主提出索赔。对否,为何?
2.该索赔需要不对。由于土方公司为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
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水平表示异议,责成总包单位第三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需要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对否?为何?
3.不对。若复检合格此项支出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赞同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致使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赞同为由,需要给予适合工期补偿。总监理工程师是不是批准,为何?
4.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赞同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责任。
5.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需要防水施工队整改。防水施工队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同。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问返修的经济损失由哪个承担?监理工程师有哪些错误?
5.返修的经济损失由防水施工队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错误:①不可以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同,应到现场复验;②不可以直接需要防水施工队整改,应需要总包整改;③不可以依据分包单位的需要进行签证,应依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6.在做屋面防水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需要,防水施工队也自觉得很难达到合同规定的水平需要,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问监理工程帅应怎么样协调处置?
6.防水施工队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该:①拒绝同意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申请;②需要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③需要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置。
7.在进行结算时,总包单位依据投标书,需要外墙饰砖成本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觉得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支持哪种建议,为何?
7.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建议。由于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讲解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或按合同约定结算)。